律师资料
黄振东
黄振东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6101200710354121
  • 资格证号:
  • 地区:陕西-西安
  • 手机:13379506473
网站公告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探视权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09-23 04:55)     点击:458

探视权能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探视、看望、通信或其他交往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居于一定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中的亲权,具有身份性、专属性和不可抛弃性,该权利只能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行使,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发表评论
黄振东:
验证码:   匿名评论

黄振东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