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黄振东
黄振东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6101200710354121
  • 资格证号:
  • 地区:陕西-西安
  • 手机:13379506473
网站公告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27 03:36)     点击:391

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中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以作抵押申请贷款吗?下文是华律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发表评论
黄振东:
验证码:   匿名评论

黄振东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