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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东
黄振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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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证号:
  • 地区: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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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干股?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27 03:38)     点击:495

什么情况下可以用干股?

  干股主要存在于民营企业,尤其是创业型民营公司。主要股东为笼络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或者留住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通过无偿赠与或者奖励股权的方式以便获得其对公司的先进技术、业务渠道等无形投入。干股的本质是资源交换。采取干股方式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无法进行工商登记,采取干股方式。

  在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公司法》也明确规定非货币资产出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一部分对公司发展极具价值但无法合法出资成为股本的无形资产(比如优质劳务、先进技术、商誉、秘方、独特的营销渠道及管理经验等)可变通采取干股的方式,由对其认可的股东垫付出资。

  (2)出于股权激励的考虑。

  对于高科技或管理类公司,为留住技术性、管理性或者其他核心人才,确保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较强的一致性,一种是公司通过增资配股或者收购的方式将股权无偿奖励或低价分配给员工,一种是大股东将其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低价转让给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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